长沙公积金贷款-凯发k8国际官网
导语 公积金在我们生活中的分量潜移默化的在增加,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我们需要用它去贷款买房的时候,我们就面临了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长沙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贷款条件
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九)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十)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一)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期房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2、现房贷款流程
贷款购房的按照期房贷款流程办理,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按照住房产权过户后的二手房贷款流程办理。
3、二手房贷款流程
长沙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过户前,一种是过户后
(1)二手房过户前申请贷款的流程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协议》——借款人支付首付款到监管资金账户——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见书》——提交贷款资料审核——办理过户——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抵押——公积金中心放款。
(2)二手房过户后申请贷款的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公积金中心放款。
4、商转公贷款流程
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每周五9:00 开放下一周工作日预约,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时问段、管理部进行预约。
(1)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
采用商转公顺位抵押方式,借款人无须提前结清全部商业贷款,通过增加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所购住房上第二抵押权人的方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商业贷款。
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提出申请—中心受理和审批—各方签订合同—职工办妥顺位抵押登记—中心放款至商业银行—职工办理贷款结清和撤押。如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职工应自筹资金偿还差额部分,并在面签时一并提交还贷流水。
(2)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的
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5、组合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资料——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由商业银行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公积金中心根据双方最终的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办理抵押及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放款。
借款人购买期房申请组合贷款的,管理中心取得预告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后将公积金贷款划入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统一将组合贷款发放至售房人。
借款人购买现房或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的,管理中心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放款。
贷款材料
贷款额度与利率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1、最高额度: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2、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
n倍数=16
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最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
说明:
a、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b、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详细链接>>>长沙公积金贷款倍数怎么算?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注: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1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月1日起执行。
贷款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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