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长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凯发k8国际官网
导语 长沙市财政局已经下发2014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事宜,包括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群、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地址等,详情请阅读本文。
1、凡持长沙市本级、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分别到所属财政部门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12月份开始 ,并于2015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长沙市财政局培训机构为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沙分校,地址:涂家冲华升大厦四楼,联系电话:85230196)。
2、以前年度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按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文件的规定参加培训,才能按本文件的要求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并按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计算或折算学分(长沙市财政局继续教育折算学分认定地址: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号窗口,联系电话:88665202)。
3、市本级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培训费80元,书籍费34元,合计114元。
4、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掌握学分认定标准,及时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5、会计人员提供的学分认定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