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不能提取的9种情况-凯发k8国际官网

导语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法补充了三种不能办理提取的类型,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取业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和修订。

  其中规定了9种情况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 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二)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

  (三) 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3套以上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屋贷款本息的;

  (五) 以赠予、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权的;

  (六) 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

  (七) 管理中心贷款存在当前逾期或担保公司代偿的;

  (八)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记入管理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

  (九) 职工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了管理中心划拨还贷或月对冲还贷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公积金线上提取入口,查看购房、租房、还贷等各提取类型条件、额度、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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