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时限 额度 材料 流程)-凯发k8国际官网

导语 长沙市购买自住房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公积金,且该房屋已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长沙市职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指南如下:

  1、提取时限

  自住房:自住房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且该房屋已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二手房: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提取,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2、提取次数

  1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3、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

  首付款或购房总价的认定期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管理部门网签备案,下同)为准,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契税完税证明显示的价格和评估价取最低值确定;

  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比例确定;

  4、提取材料

  5、提取流程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详细链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公积金线上提取入口,查看购房、租房、还贷等各提取类型条件、额度、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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