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重大灾害提取指南(额度 材料 流程)-凯发k8国际官网
导语 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长沙行政区域内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在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24个月内办理,限提取1次。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长沙行政区域内遭受重大灾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在长沙行政区域内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重大灾害是指水灾、地震、泥石流、火灾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
二、提取时限
在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24个月以内办理,限提取1次。
三、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的重大灾害损失,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四、提取材料
五、提取流程
提交资料→初审→复审→办理完毕。
六、提取渠道
1.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2.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3.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5.星沙分理处(长沙县长沙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中路6号,交通银行经开区支行旁)
6.自贸区分理处(长沙县黄兴大道南段58号东方美地s6栋,华融湘江银行长沙自贸区支行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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