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凯发k8国际官网

导语 6月7日,长沙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供阶段性政策帮助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扣部分将退回至主借款人还款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畅通业务办理渠道提升业务便利度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登录网上业务大厅申请缓缴,或者向铁路分中心、缴存管理部前台提交缓缴报告。

  2、异地缴存的企业和职工,受疫情影响无法在缴存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可向我中心申请协查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退休提取的“跨省通办”事项;职工可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购房提取的“跨省通办”事项,由我中心向缴存地中心发起业务申请,并向职工反馈办理结果。

  3、企业可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在线办理单位开户、汇缴、补缴、职工变更清册、职工账户封存和启封、新增或修改职工手机号码、查询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等业务。

  4、中心缴存的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或“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微信公众号暂无法办理)业务,申请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查询个人贷款和缴存情况。

  上述阶段性支持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长沙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入口,查看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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