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凯发k8国际官网
导语 长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长沙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等条件可以申请。
长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长沙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具体如下:
(一)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基本条件;
(二)使用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职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当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原商业银行)与我中心已签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并出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2、原商业贷款设定抵押的住房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 除原商业银行设立的抵押权以外,本套住房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4、职工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三)关于住房抵押的设定:职工原则上应将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长沙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用其它住房设定抵押的,该抵押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抵押人对该住房具有所有权,能对住房进行处分;
2、住房产权完整没有瑕疵,没有争议,住房用途或性质为住宅;
3、没有列入拆迁范围;
4、能在所购住房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
5、未成年人的房产不能用作他房设定抵押(含共有产权);
6、能办理住房抵押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1、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2、不支持非本中心的缴存人以及异地商业银行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具体资料审核以管理部前台实际审核结果为准。
相关链接>>>长沙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指南(本套房抵押 他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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